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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上午十一时,香港立法会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会议上发表其上任后的第三份《施政报告》。具体解读如下,
一、整体说明
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港澳提出“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这些表述在今年香港的施政报告中均有具体体现。
例如,今年在香港的施政报告中,“新质生产力”、“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和“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等均作为单独章节列入。
二、大篇幅阐述“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在黄金、有色金属及绿色运输等领域发力
今年的施政报告中,对“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进行了大篇幅阐述,并将其置于《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地位》章节中。这主要是因为,地缘对大宗商品交易的影响较大,且金属和矿产等大宗商品又占全球航运交易量的一半以上,而船东和大宗商品交易商是航线和海运服务的主要使用者,故大宗商品及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相关性较高。
为建立“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香港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在地缘环境的影响,利用香港安全稳定和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吸引投资者在香港进行黄金仓储,推动黄金交易、清算和交割,构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
同时今年的施政报告明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成立小组成立国际黄金交易中心的工作,同时与内地探讨把黄金纳入互联互通等。这意味着,黄金交易将有望成为香港的新增长点。
(二)推动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所在香港设立认可仓库,通过税务优惠等措施吸引相关企业落户香港,以推动大宗商品仓储和贸易量。
(三)计划拟培育可持续航空燃料和绿色船用燃料的产业发展,推动建设燃料加注中心(年底前公布《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动纲领》)。
三、今年对欧美以外的其它海外市场关注度也更高一些
除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外,今年的施政报告对欧美以外的其它海外市场的关注度也更高一些,篇幅也更多。例如,在资管及财富管理中心方面,明确提出推动全球资金在香港进行管理、成立“一带一路”主题基金等;提出与中东、东盟地区的金融合作……在金融领域上寻求进一步与伊斯兰市场合作;推动香港股票市场的ETF在中东上市等。
再比如,在全球经贸网络方面,明确提出除扩展欧美市场外,会继续扩展“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网络,争取早日加入RCEP,积极外访“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又如,在旅游业方面,施政报告明确提出要开拓中东和东盟旅客资源,使用阿拉伯语提供服务,放宽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旅游和商务“一签多行”申请门槛和“一签多行”签证有效期由两年至3年(去年已放宽越南),为东盟商贸和发展活动提供便利化入境服务等。
四、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目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排名已经重回全球第三(投资环境排名第一),今年香港计划通过如下措施来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一)深化互联互通机制(债券南向通、跨境理财通),以强化离岸人民币市场地位
主要措施包括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便利国际投资者以不同币种结算各类资产、提升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建(为人民币计价的回购交易建立中央清算系统)以及研究优化跨境理财通。
同时,今年还计划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产品,如港交所将鼓励更多上市公司增加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扩大人民币股票范围,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支持更多绿色和可持续离岸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争取国家财政部增加在港发行国债的规模和频率,尽快推出离岸国债期货,推动债券通(南向通)扩容(如扩大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以及适时推出支持离岸投资者投资在岸债券的相关配套措施等。
(二)加大对保险行业的支持,进一步强化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地位
香港是亚洲保险公司最集中和保险密度最高的地方,为强化香港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地位,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计划于明年研究丰富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即在基建投资领域有所放松)以及争取内地大型国企等海内外企业在香港设立专属自保公司。
(三)推动更多环球资金在香港管理,进一步强化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地位
香港目前有2700间单一家族办公室,业界预计香港将在2028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为此,香港计划通过以下举措强化其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地位:
1、促进私募基金透过港交所开拓新销售渠道(值得关注)。
2、推动“一带一路”主权基金合作,如争取与中东等地区的大型主权基金合作,共同出资成立基金,以投资内地及其他地区的资产。
3、2023年施政报告明确提出将于2024年正式启动“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即在香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除房地产外)3000万元或以上的合资格投资者,可透过计划申请来港。今年的施政报告进一步放宽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门槛(增加物业投资),即日起允许投资住宅物业5000万港元(成交价)及以上(投资于房地产获计算入投资总额上限为1000万港元);此外自2025年3月1日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
4、扩大税务宽减适用范围,即增加基金及单一家族办公室享有税务宽减的合资格交易种类(征求意见后确定)。
(四)优化证券市场机制方面(争取实现更多票据性的来港IPO)
在优化证券市场机制方面,主要有四项举措,分别为开拓海外资金(推动挂钩港股的ETF在中东上市)、争取内地及国际企业来港上市(明确提出争取箕内实现更多标志性的IPO)、优化上市审批(流程时间更简单)以及提升市场效率(如优化保证金和抵押品要求)等。
(五)便利跨境金融安排(落实香港注册银行的内地分行在内地发银行卡)
今年的施政报告将跨境金融纳入普惠金融板块,主要是从便利跨境交易和支付的角度考虑。具体措施上看,通过推动两地快速支付系统互联(香港的FPS与内地的IBPS)来便利两地居民实时小额跨境支付。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协议二》,落实香港注册银行的内地分行在内地发银行卡,这意味着在内地发银行卡今年内便有可能落地实施。
(六)明确提出“促进内地金融企业国际化”
施政报告明确提出“促进内地金融企业国际化,把海外业务在香港统筹管理”,这实际上是鼓励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意思;而对于已经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地金融机构,则希望其把香港作为海外总部。
同时,施政报告还特别提出研究助力出海的内地企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便利。
五、专章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关注“构建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
今年的施政报告专门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一个章节来阐述(这是之前所没有出现过的情形),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国际医疗创新枢纽以及数字经济等。
(一)就国际创新科技中心而言,明确提出
1、将制订香港新型工业中长期发展方案及推动成立“香港新型工业发展联盟”。
2、通过设立100亿元“创科产业引导基金”、优化“创科创投基金”以及发挥港投公司的力量加大创科产业投资。
3、吸引国际初创加速器落户香港。
4、通过成立“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等等发展低空经济。
5、推动低轨卫星等通讯科技发展。
6、推动航天科技研发和新能源发展。
(二)在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国际医疗创新枢纽、数字经济等方面,略。
(三)在“构建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方面,施政报告重点提及了央行数字货币、移动支付、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及虚拟资产交易等新型金融业态,明确提出将推动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使用、完善虚拟资产交易规管(进入牌照时代)、推动现实世界代币化、推动数字证券市场等作为未来的主要方向。近年来,香港在虚拟资产、数字货币等一直领先于内地市场,由于内地在金融科技领域受限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香港金融科技提供了发展空间。因为按过去的经验来看,凡是香港不能做或不能大做的,基本上都是香港的机会;而内地做的比较好的领域,同样也是香港的机会。
六、专章提出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预估未来五年人力短缺18万人左右
施政报告专章提出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以响应三中全会提出的“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具体策略上,该章节主要聚焦于“抢人才”(2022年底推出的人才机制共收到超过38万宗申请、约16万人携同家人抵港),预计政策层面会持续放松,但会聚集具体行业(即更加定向)。
施政报告预估未来五年各行业人力短缺估算约18万人,为此将采取措施如下:
(一)更新人才清单,加入推动“八大中心”所需人才。
(二)扩大“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大学名单,加入13所海外内顶尖大学至198家,把计划内高收入人才的首个签证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三)优化“一般就业政策”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配额)。
(四)在“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下增设枕骨骨折同,邀请顶尖人才来港发展。
(五)延长本港大学的大湾区校园毕业生纳入“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试行安排(2年)。
七、其它
(一)在社会及公共治理方面,将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任主席),《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由财政司副司长任组长),《发展旅游热点工作组》(由政务司副司长任组长)和《促进银发经济工作组》(由政务司司长任组长)。
(二)与大湾区内地城市和北京、上海、重庆、武汉及杭州开展双向的公务员交流计划。
(三)将现有的“香港海运港口局”改革为“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并委任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成员主要来自航运业界。同时,通过优化和推广税务优惠、招揽海运服务企业落户、培育海事人才等加强香港航运优势。
(四)推动中国信保落户香港发展,吸引内地企业到香港建立国际或区域总部。同时,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的法定最高赔偿百分率由90%提升至95%,并扩大对电商的融资支持。
(五)对于有意思来港的公司,明确无须在海外的原注册地清盘并在港成立全新公司,而可保留公司的法人团体身份。
(六)让香港注册公司的外国人员(包括非永久性居民)到内地的“一签多行”签证有效期增至最长五年。
(七)提出要促进烈酒贸易,即日起将进口价200元以上的烈酒税率由100%减至10%,200元及以下部分的烈酒税率维持不变。
(八)恢复深圳 “一签多行”个人旅游签注及扩大“一周一行”个人旅游签注政策试点城市范围等(中央有关部门表示将积极研究加速推进)。
(九)计划于2023年在银行、信贷资料及医疗业试行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扩展至各行业。
(十)房地产行业方面,明确将放宽物业(含非住宅)按揭贷款成数上限一律调整至七成、供款与入息比率(每月按揭供款/每月收入)上限一律调整为五成。
(十一)允许雇员将雇主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转移至自选计划,鼓励雇员积极管理强积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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