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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庆节前开始A股的氛围就有一种直上云霄的感觉,节后第一天,A股在集合竞价阶段就出现了千股涨停的局面,上证指数一路探到3700点,但是这一奇观仅仅持续了一小段时间,紧接着上证指数就一路回调,今天已经开始“3300点保卫战”了。

这两天开户跑步进场的新股民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早在节前全民狂欢的时候就有一种声音,“把网贷都撸一遍然后梭哈进股市”,只给自己留3000元,如果全赔光了,就用这3000元买电动车送外卖。当然这更多是一种调侃,但“借钱炒股”的却并非个例。

今天飒姐团队就为大家唠叨唠叨,借钱炒股究竟有什么法律风险?

用消费贷炒股,违法了?

我们所说的“用网贷梭哈炒股”实际上多数情况下是指股民利用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消费贷里产品中贷出的现金投入股市的行为。

飒姐团队在这里举几个例子,我们用“某团”App点外卖、开共享单车时,一定会注意到某团的钱包中有“借钱”选项,点进去之后就会有多家网贷机构提供消费贷款,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新苗头是,这次股市的行情里,有一大部分90后、00后年轻人借钱炒股,一些诸如“某呗”、“某粒贷”等互联网借贷平台成为年轻股民炒股资金的来源。

无论是某团还是某呗、某粒贷,这些网贷机构无一例外会在其贷款协议中写明“严禁利用借款从事证券买卖行为”。

为什么会有这个规定?很简单,我国《证券法》第5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消费贷类产品亦有这样的红线规定,即消费贷的款项仅能用于个人消费,不可用于买卖证券等投资活动。

但问题在于,有人会说那我用消费贷去炒股,贷款机构也不知道啊!这还真就是问题的关键。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言,消费贷的贷后管理一直是难题,所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消费贷中的禁止条款,更多情况下是一种“免责声明”。

但对于用这些“消费贷”去炒股的投资者,一切就不同了。还是那句话,如果能够按时还款,那么从实际来看,很多情况下是“官不举民不究”,但倘若一旦由于股市亏损还不上款,问题可就大了,甚至可能会让贷款人身陷囹圄。

我国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好家伙,那什么叫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呢?认定标准的其中一项就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消费贷的贷款目的一定是用于个人消费,在签署相关文件的时候,无论贷款方是银行还是第三方金融机构,都会明确写明贷款目的仅用于个人消费。此时如果借贷方将贷款挪作证券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其实就是编造了贷款的用途,如果借贷方因为股市亏损无法及时还款,那么最终很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当然在此之前还有很多环节,比如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有相应的催收操作,借贷方也可以提出延迟还款或者将消费贷继续分期、展期等操作。

作为发贷方,我有什么风险?

“梭哈消费贷炒股”,有风险的不仅仅是用贷方,发贷方同样有着非常大的合规风险,尤其发贷方是银行时。实际上每当股市走牛的时候,金融监管部门都会重审严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

这次行情也不例外。就在节后第一天,金融管理部门就第一时间对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

对商业银行而言,个人消费贷是贷后管理难度最大的一种。目前银行监管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情况,大致有三种路径:

第一种是如果银行放贷的资金被打入到自家的银行卡中,那么此时只要不取现,无论资金倒多少手,银行都能查到资金的流水情况。一旦查到贷款进入投资市场(甚至有时进入余额宝、零钱通里),银行都会给贷款者打电话询问,并明确告知不得将贷款投入资本市场。

第二种是将消费贷的钱倒换到其他银行的银行卡中,这种追溯难度较大,但依然能够实现基本的贷后管理。

第三种是用款方刻意将消费贷的资金取现,将现金存到其他银行的账户里再流通到股市中。这种情形的贷后监管难度是最大的,同时采用这种方法欺骗发贷银行的用款方,当股市巨额亏损还不上款后,也最能够印证其“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但以上无论哪种情况,只要发贷方出现疏漏,就有可能挨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信息,实际上每一次牛市周期,都有大量的监管罚单出现。

写在最后

比起畅想股市愿景,飒姐团队还是更想多提一提股市的风险。

2015年6月的那场腥风血雨现在还历历在目,当年大量消费贷被投入股市,十倍杠杆的情况屡见不鲜,其风险何其巨大?当年可谓眼见着股民平地起高楼,又眼见着股民楼塌了。当年又有多少监管机构自己吃了罚单,多少金融、银行业从业者身陷囹圄,这都是血淋漓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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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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