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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实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党中央赋予成渝地区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命。2021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为准确理解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本文从“如何定位、什么目标、哪些任务、如何保障”进行了系统性解读。

本文刊发于《数字金融观察》2022年第3期

文/周道许,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马天平,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体育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定位是什么?

2020年1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中央政府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成渝地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2021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中共四川省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重庆四川两省市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联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联合实施方案》)。根据规划纲要和联合实施方案,将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是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投融资枢纽。

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就是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陆金融开放创新为突破口,以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以“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政府引导,政策共享;市场选择,优化配置;协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发展原则,推动成渝地区加快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促进内陆金融开放和全国金融中心均衡布局。

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抓手,提升成渝两地金融融合水平,有效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协同发展,从区域金融产业链发展中受益。依托成渝两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和政策协调,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有效提升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能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确定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可以让成渝地区在全国建设中找到自身的差异化定位,是一种典型的顶层制度设计。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目标是什么?

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提出了“两步走”的两阶段战略目标。

之所以分为两阶段,根据金融服务实体的使命定位,就是要保持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分别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两阶段目标保持高度同步。

第一阶段:到2025年,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

初步建成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辐射集聚能力不断增强,现代金融体系更加健全,金融体制机制更加优化;二是金融开放程度显著提高,支撑人民币“走出去”的区域战略地位更加凸显,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格局初步形成;三是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居全国前列,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西部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西部)金融科技发展高地。

第二阶段,到2035年,西部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

一是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双城金融经济圈。基本确立具有较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辐射影响力的区域金融市场地位,形成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大幅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区域特色进一步彰显;

二是建成西部陆海贸易、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的金融开放体系。西部金融中心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内陆金融开放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功能更加完善。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这一目标,需要在“机构、市场、科技、特色”四方面完成一系列具体任务。

第一,金融机构建设任务。

目前成渝地区缺少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培育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依法依规发起设立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人机构,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重点支持初创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为成渝和西部的“双创”做好服务。支持市场化设立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私募)基金,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跨国企业在成渝地区设立全球资金管理中心或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资金管理中心并依法成立财务公司。

二是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支持内外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保险机构在成渝地区发展。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成渝地区打造面向中西部的综合性服务窗口。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依法有序发起设立、参股控股银行、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际多边开发金融机构设立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业务拓展中心和运营管理中心。鼓励国际金融组织、境外交易所和东盟地区中央银行设立驻华代表机构。

三是健全金融中介服务和专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开展多元化经营。支持中外信用评级机构、全国性信用增进公司、资信评估公司等在成渝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市场化征信、信用评级、信用增进等法人机构,推广“信易贷”模式,推动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研发适合西部地区的信用产品。

第二,金融市场建设任务。

成渝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全球竞争力较弱,构建具有区域辐射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

一是促进金融市场区域一体化。优化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西南基地发挥市场宣传、企业培育、资源对接、培训交流、信息共享等综合功能,大力推动中西部中小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重庆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同步探索与新三板市场对接机制。打造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高地,在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金融市场领域跨区域合作。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促进成渝地区保险业协同发展。探索建立成渝地区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完善异地出险理赔流程,优化理赔查勘相互委托和结果互认操作。

二是探索数据交易金融市场。探索建设西部数据资产交易场所,在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大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将现有相关交易场所升级为成渝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交易中心。西部地区交通条件比沿海地区差,但气候较好,温差较低,因此适合发展大数据产业。

三是推动西部金融市场国际化建设。支持成渝两地融资路演平台与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对接,实现跨境投融资信息互通共享。在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框架下,研究建立资金互通机制,研究开展与新加坡、日本双向投融资,逐步扩大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支持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成渝地区开展股权、债权等融资。支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

第三,金融科技建设任务。

成渝地区作为中国金融数据储存和计算的重要区域,充分利用重庆科学城、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经验,将西部京融中心建设成为中国金融科技高地。

一是促进成渝地区正在兴起的大数据产业。推进金融数据的金融科技研究领先发展,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成渝地区率先落地应用。推进金融统计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加大成渝地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成渝地区金融综合统计数据共享,提升成渝地区金融统计数据处理能力。支持全国性交易所和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设立交易系统和数据备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期货交易所在成渝地区设立交易系统备份中心、研发中心和业务分中心。支持上海票据交易所在成渝地区设立分中心或灾备中心,辐射西南地区票据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建设信息化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

二是推进自贸区等国际金融科技体系建设。成都和重庆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也是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探索移动支付跨区域协同发展路径,推动移动支付在成渝地区公共服务领域互联互通。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建设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提升境外人员在境内使用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探索开展与川渝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推动账户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在成渝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成都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开展数字人民币研究及移动支付创新应用,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

三是支持在成都和重庆建设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建设探索建设区域性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平台,落实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和金融标准化创新试点。推动成渝地区信用体系一体化、市场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成渝地区地方征信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

第四,西部特色金融建设任务。

成渝地区涉农区域较大,绿色低碳先行,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文化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试点,探索西部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成渝地区金融支农政策体系,助推各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尝试拓宽农业农村抵押质押物范围,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创新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围绕建设成渝地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稳步推广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农业保险产品。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成渝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期货品种的可行性。

二是支持重庆、成都成为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认定及应用试点城市,在碳排放计量和认证、零碳技术孵化与应用等方面加强与欧盟合作。推动与新加坡绿色金融合作,搭建联结重庆、成都与新加坡的环境权益交易与绿色金融服务有关平台,探索低碳领域跨境合作有效途径。在符合政策前提下,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境外募集资金用于成渝地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

三是支持成渝地区开展文化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试点,加大金融支持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力度,探索拓宽文化和旅游企业抵押质押物范围。

可以看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重点任务是如图1所示的四位一体结构。

图1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任务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对进一步强化四川和重庆中心城市地位、对深化金融科技技术自主创新、提升全国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探索和示范引领作用。要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需要强化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成渝地区金融系统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金融合作机制。重庆市和四川省联合成立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实施细则,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形成滚动推进的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海外宣传和推介力度,形成有利于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良好氛围。

二是优化政策支持。利用好西部大开发相关财税、金融、产业、用地等政策优势,建立跨区域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重庆、成都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支持举办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天府金融论坛以及其他金融沙龙、圆桌会议等国际金融财经论坛。对于川渝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政策,经评估后可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复制实施。

三是吸引金融人才队伍。构建西部金融中心需要国际化的金融人才队伍,为高端金融人才的就业开辟了新场景,需要迅速推出一套落地的人才政策配套,形成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制度。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和激励机制。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造成渝金融人才库,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西部金融中心高端智库,建立国际金融专家顾问团。

总之,确定建立西部金融中心,是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对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重要赋能,也是“一带一路”政策红利的进一步实现。在辐射西部、面向东盟的历史性机遇下,成渝两地发挥头部城市在区域的领头羊作用以及两地的比较优势,共同塑造优势互补,错位协同的金融产业生态圈,打造较上海、北京及深圳差异化的内陆国际金融中心,促进本地传统优势产业的二次升级,从而全面推进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成渝地区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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