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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新加坡交易所(新交所)公布路线图,要求发行人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提供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

在2022年开始的财政年度(FY)中,所有发行人须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以“遵守或解释”为基础,提供气候报告。此后,自2023财年起,(i)金融、(ii)农业、食品和林产品,以及(iii)能源行业的发行人须实行强制性气候报告。自2024财年起,(iv)材料和建筑,以及(v)运输行业须实行同样的标准。

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其他关键变更包括要求:

  • 发行人须对可持续发展报告进程进行内部审计;
  • 所有董事均须参加一次性可持续发展相关培训;
  • 除发行人已进行外部担保外,可持续发展报告须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以及
  • 发行人须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解决性别、技能和经验等多元化相关层面问题。发行人还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和多元化目标、计划、时间表及进展等细节。

在提出上述要求之前,新交所已就可持续发展报告和董事会多元化信息披露征询公众意见,并获得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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