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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拟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如需查看《意见》全文,请关注“消金界”,后台回复“调节价”)。
根据银保监会的公告,意见反馈的截至日期为12月25日,预计《意见》将在2022年正式发布,且在发布三个月后生效。该《意见》不仅仅针对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货币经纪公司同样适用。
助贷再次受波及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的实施将直接影响到助贷业务。《意见》专门规定了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的收费——要了解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争议处理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要持续评估合作模式,及时终止与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机构的合作。
助贷业务属于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意见》指出,要完善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价格管理,进行区别管理,在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中,银行可结合决策独立性、客户法律关系、利益归属等情况,区别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按照本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实施价格管理。
《意见》影响的首先是助贷的价格,再就是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与第三方合作的时候,要明确权责,并做好披露。这么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防止助贷机构打着银行的名号进行收费。提前做好管理,万一出现纠纷,能够明确责任。
鼓励让利特定群体及实体经济
《意见》给出了支持特定服务领域。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同时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对于民生工程等专项领域鼓励合理定价。
11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刚刚通报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大华银行(中国)存在是收费问题,指出相关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
《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表明,银保监会对银行收费行为的管控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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