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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
IMF: 有关扩大全球碳定价机制的提议
目前,碳定价被广泛视为实现所需大幅减排的最重要政策工具。碳定价使高污染能源比清洁能源更加昂贵,从而为提高能源效率提供了激励,使创新活动转而以绿色技术为目标。碳定价需要得到更广泛的一揽子措施的支持来提高其有效性和可接受度,包括在清洁电网(如升级电网来接入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公共投资,以及为脆弱的家庭、工人和地区提供支持等。虽然一些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碳定价,但各国的目标高低不同。全球有五分之四的碳排放尚未实现定价,全球碳排放的平均价格仅为每吨3美元。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一些碳价较高或碳价不断上涨的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对来自无此类机制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的碳含量收费。不过,从全球气候的角度来看,这种边境碳调整机制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为贸易中包含的碳一般不到各国总排放量的10%。IMF工作人员的一篇最新论文(其仍在IMF执董会及成员国的讨论中)提议,创建一项国际碳价下限安排,作为《巴黎协定》的补充,且其1)应由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启动; 2)应锚定最低碳价; 3) 应在设计上切实可行。(Source)
国际清算银行与瑞士、法国央行合作开展跨境CBDC试验
2021年6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BIS Innovation Hub)、法国银行、瑞士国家银行联合宣布,将与埃森哲领导的私营机构联盟合作进行批发央行数字货币(wCBDC)跨境结算试验。据悉,瑞士信贷、Natixis、R3、UBS、瑞士证券交易所旗下区块链交易所SIX Digital Exchange 均参与了上述私营机构联盟。国际清算银行支出,这个项目属于探索性质,并不能说明法国或瑞士央行有发行wCBDC的明确计划。(Source)
国际金融研究所(IIF)发布《数据伦理宪章》
国际金融研究所发布了《数据伦理宪章》,其中概述了金融领域参与者处理客户数据时应遵循的伦理原则。《数据伦理宪章(DEC) 》重点关注以下领域:1)负责任的数据管理流程;2)数据控制;3)算法决策系统相关的挑战;4)合作企业和第三方;5)技能、意识和知识共享。《宪章》指出,数据的监管监督方法应基于"同一风险,同一监管"的总体原则,并且无论业务模式如何,都应适用于所有涉及的市场参与者,从而维护金融稳定。鉴于传统意义上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活动和服务在数字经济中常常相互关联,为了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还需要对数据问题采取跨部门监管的方法。(Source)
G7财长会议就全球税收改革方案达成一致,最低税率15%
2021年6月4日至5日,七国集团财长会议在英国首都伦敦举行。为应对全球化和数字化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挑战,与会各国就两项原则达成共识:1)跨国公司不仅需在总部所在地纳税,还要在其运营业务所在国纳税;2)征收最低15%的公司税率,以此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除此之外,与会各国还承诺将继续支持最贫穷、最脆弱国家应对新冠疫情危机,呼吁加快实施新增6500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建议,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国家更快复苏。(Source)
欧盟
欧盟委员会将对《消费者信贷指令》进行修订
2021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EC)宣布,将针对欧盟消费者信贷条例进行修改。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欧盟地区居民通过数字渠道购买产品、服务和进行金融投资的比例日渐增高。根据修订后的《消费者信贷指令》(Consumer Credit Directives)要求,相关机构必须以清晰、适用于其数字设备的方式将信贷服务/产品信息呈现给消费者,以便其了解自己的信贷决策。此外,《指引》还将针对消费者信贷偿还能力评测标准进行修改,确保消费者不陷入过度债务危机。最后,《指引》还要欧盟成员国加强金融教育,确保消费者获得合适的金融建议。(Source)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和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发布对《人工智能法》的修订意见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 (EDPB) 和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 (EDPS) 就欧盟委员会拟议的《人工智能法》发表了联合意见。EDPB和EDPS建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修订:1)明确阐明欧盟数据保护法适用于任何根据该法处理的个人数据;2)规定人工智能产品必须符合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规才能进入欧洲市场;3)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人工智能识别情绪,以及基于种族、性别、政治、性取向或其他类似的受保护特征对个人进行分类。(Source)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提出降低合规报告成本的建议
2021年6月7日,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宣布,针对欧洲经济区(EEA)范围内银行的合规成本全面调查报告已经完成。在报告中,EBA提出了25项建议,涉及EBA监管要求和报告内容、数据请求、报告流程等方面的修改,重点关注小型和非复杂机构。EBA预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帮助机构削减15%至24%的潜在成本。除此之外,报告还明确指出,要消除应用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解决方案所面临的障碍,提升机构内部文件和合同的数字化程度。(Source)
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数字身份框架计划
2021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数字身份(European Digital Identity)框架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将由欧盟成员国认可的公私机构向其公民、常住居民、企业提供数字钱包,这些钱包将与能够证明其个人信息的国家身份文件相连接(例如驾照、学历证书、银行账户)等。通过这个数字钱包,所有欧盟用户均可自主选择愿意与第三方进行分享的身份数据信息,保证个人数据安全性,轻松便捷验证个人身份并访问在线服务。为保证这一提案的实施,欧盟委员会邀请成员国在2022年9月前建立一个共同的工具箱,并开始必要的筹备工作,包括设立最佳实践的技术架构、标准和指南。2021年3月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数字指南针”(Digital Compass)计划,表示要在2030年前实现所有关键公共服务在线提供、所有公民均可访问电子医疗记录、80%的公民使用电子ID解决方案。而数字身份在实现欧盟2030数字化目标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Source)
英国
英国金管局就扩大气候相关披露规则适用范围展开意见征询
2020年12月21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政策声明以及规则指南,促进英国优质上市商业公司更好地进行与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相关企业将被要求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新增一份声明,阐明其披露信息是否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特别工作组(TCFD)的建议相符,如果不相符则也需要作出解释说明。该规定将适用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这意味着符合新规的财务报告最早将于2022年春季发布。2021年6月22日,FCA在一份意见征询文件中提议:1)将针对TCFD建议的信息披露规则适用范围从优质上市企业扩展到一般上市企业;2)针对资产管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 FCA监管的养老金服务提供机构提出有关TCFD建议的披露要求,重点关注客户和消费者的信息需求。本次意见征询预计2021年9月10日结束,FCA将在2021年底之前确认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最终政策。(Source)
英国成立“绿色技术顾问小组”,监督绿色分类法落实
2021年6月9日,英国政府宣布成立“绿色技术顾问小组”(Green Technical Advisory Group,简称GTAG),向政府提供在英国制定和实施《绿色分类法》(Green Taxonomy,即“环境可持续投资标准”)的各类建议。据悉,GTAG成员将包括来自学术界、非政府机构、环境部门、气候变化委员会的各位金融、商业、分类学和数据专家。《绿色分类法》能够有效打击“漂绿”(即夸大或伪造投资行为的环境友好程度)的行为,帮助投资者、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环境影响,以便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定,推动英国向可持续经济转型,并创造更多绿色就业机会。(Source)
德国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发布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监管原则
2021年6月15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发表了金融机构在决策过程中使用算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监管原则,旨在促进这两项技术的负责任使用。欧盟委员会在其数字金融战略中宣布,打算最迟在2024年前与欧洲监管机构(ESAs)一起阐明现有金融市场监管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BDAI)的应用,而BaFin本次发布的监管原则将会对这一文件的出台做出重要贡献。(Source)
新加坡
新加坡金管局联合IMF、世界银行等组织发起CBDC国际挑战赛
2021年6月2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已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发起零售央行数字货币(CBDC)解决方案的国际挑战赛。官方声明指出,CBDC国际挑战赛的主要重点是支持支付创新。MAS鼓励全球金融科技公司和其他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交创新的解决方案。该机构强调了CBDC工具、CBDC分发和CBDC基础设施三个关键领域的12个主要问题。MAS提到,创新的零售CBDC解决方案将支持高效支付和金融普惠。(Source)
印尼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数字银行暂时无需特殊许可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确认暂时不会对数字银行做出特殊安排。OJK第一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助理Teguh Supangkat解释说,监管机构对数字银行的定义是商业银行或庶民信贷银行从之前提供传统服务到使用信息技术的商业模式转变。他表示,银行将其业务流程从传统服务转变为数字服务。这个过程被称为数字化,因此在其监管中,金融服务管理局并未特定监管数字银行业务。目前,OJK正在研究与商业银行相关的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POJK),它将解释可称为数字银行的银行标准。该条例是对现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的更改。(Source)
韩国
韩国知识产权(IP)融资规模达到1.4万亿韩元,增幅明显
2021年6月29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秘书长Kim Tae-hyun参加了第三届知识产权融资论坛,并就这一创新融资模式对年轻初创企业家的重要性发表演讲。他指出,韩国政府对金融创新的支持推动了动产融资产业的显著增长,短短两年时间,融资规模就从2018年的7000亿韩元攀升到如今的3万亿韩元。其中,IP类融资规模增长可观,从3000亿韩元猛增至1.4万亿韩元。知识产权帮助初创企业提高企业估值,提升融资、平台增长和海外扩张的机会。一直以来,FSC都在积极协助年轻企业家和创业家进行IP融资。例如,韩国政府协助创建了一个总额5000亿韩元的IP融资基金,帮助满足创业企业资金需求。其次,韩国政府一直在努力通过IP融资提供更多担保,每年规模达到3000亿韩元。最后,韩国政府还与各类创业企业孵化器(D-Camp、韩国金融科技中心)合作,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接洽、教育培训机会。(Source)
日本
日本金融厅发布《可持续金融专家小组报告》
2020年12月,日本金融厅(FSA)宣布成立可持续金融专家小组(Expert Panel on Sustainable Finance,简称EPSF)。小组成员由业界、学界、监管部门的各位专家和观察员组成。目前,EPSF已经召开了八次会议,就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展开讨论。2021年6月18日,EPSF发布《可持续金融专家小组报告》,其中包含了FSA在信息披露、信贷支持、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建议。(Source)
以色列
以色列证券局成为该国金融科技支付企业监管部门
近日,以色列财政部长宣布采纳该部内部团队于2020年提出的建议,未来由以色列证券局负责监管金融科技领域的支付机构。按照惯例,监督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是以色列资本市场、保险和储蓄管理局(Capital Market, Insurance and Saving Authority)的职责。但是,鉴于目前不少金融科技机构提出了牌照申请,以及这些企业主要涉及API等创新领域,由以色列证券局负责这一监管任务能够有效提升牌照审核和发放效率,促进市场快速发展。不过,如果金融科技创企要在以色列开展大规模商业运营活动,则监管责任将被转交给以色列央行,因为这类机构的稳定性对市场影响将显著提高。除此之外,类似谷歌、苹果等公司数字钱包业务的监管责任仍将归属以色列央行,因为其运营方式与信用卡公司类似。(Source)
美国
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增设数字资产工作小组
此前,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曾先后设立了金融科技(Fintech)和人工智能(AI)两个方向的专门工作小组。2021年6月16日,委员会宣布曾设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s)工作小组。未来,这个数字资产工作小组将就加密货币监管、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使用、美国央行数字货币开发等问题展开讨论。(Source)
美国FTC迎来新掌门人,科技巨头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2021年6月15日,莉娜·可汗(Lina Khan)宣誓就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莉娜·可汗先后毕业于威廉姆斯学院和耶鲁法学院,在担任FTC主席之前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副教授。此前,她还曾担任过美国司法委员会副委员会反托拉斯、商业和行政法领域的法律顾问。多年来,莉娜·可汗一直批评科技巨头权力过大,并被视为反垄断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Source)
墨西哥
墨西哥财长:墨西哥金融系统禁止使用加密货币
墨西哥财长表示,墨西哥金融系统禁止使用加密货币。墨西哥财政部、银行监管机构和央行表示墨西哥未授权使用稳定币,使用“虚拟”资产作为交换媒介、价值储存或投资形式存在固有风险,将继续保持沟通,跟踪加密货币的发展,以及底层技术的潜在用途。墨西哥财政部、银行监管机构和央行发布声明称,提供加密货币(服务)的金融机构将违反规则,并受到相应惩罚。(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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