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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主持由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举办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研究》课题发布会时致辞表示,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在展业的过程中推动传统金融业态转型升级,但亦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隐私保护不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度贷款消费等问题。目前,全球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普遍比较严格,但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则相对宽松。因此有必要对现行金融监管框架进行改革,消除传统金融机构与平台机构之间监管差异。

以下为致辞实录(经删减):

尊敬的各位专家、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今天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研究课题报告的发布会。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促进了金融服务市场的变革,不仅表现为金融服务的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分销渠道更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也变得更加多元。除传统金融机构外,大型科技公司也开始广泛涉足支付、财富管理、保险及贷款承销等金融业务。

科技的介入极大地简化了金融供需双方的交易环节,降低了资金融通的边际成本,开辟了触达客户的全新途径。在为大量用户建立了信用记录的同时,也推动了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和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持续优化。传统金融业态转型升级步伐大大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和变革在增加金融服务供给、降低成本、提高金融包容性的同时,也可能会给金融系统正常运行及金融稳定带来风险。金融和技术的业务边界逐渐模糊,存在较多的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尤其是金融风险的传导突破了传统的时空和实体的限制,给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而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在展业的过程中,也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隐私保护不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度贷款消费等问题。

目前,全球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普遍比较严格,但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则相对宽松。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是,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在从事支付、信贷、众筹等具体业务时,需要申请特定牌照。很显然,这种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不仅可以使大型科技公司获得竞争优势,扰乱金融服务市场秩序,还会产生消费者保护、市场完整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现行金融监管框架进行改革,消除监管差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总顾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女士牵头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研究》应运而生,课题组聚焦新进入金融领域的平台型科技公司,系统梳理了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轨迹,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针对当前金融科技业态存在的垄断问题、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和伦理问题等,提出有必要尽快建立起我国的金融科技监管和数据治理体系。

课题组认为,金融科技的监管目标框架应当包括:包容性、稳定性、合规发展和消费者保护,应当秉持风险为本、技术中性、基于行为、功能监管等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方法,同时也要探索建立个人数据账户制度,建立数据主体,数据收集者、数据使用者,各方激励相融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在这里联合举办课题发布会,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媒体朋友,共同见证课题报告的发布,并就课题的立意、主要观点和核心建议、国际趋势展开讨论,以期更好地为我国金融科技的长远健康发展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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