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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行业的清退仍在加速进行。继此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截至6月末在营P2P平台为29家后,9月14日,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为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借贷余额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借贷规模已连续26个月下降,网络借贷领域风险持续收敛。
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P2P被清退,有些平台甚至被立案侦查,再加上近期广受关注的4倍LPR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一些借款人甚至暗自庆幸,拒绝还款。那么,一旦成了网贷老赖,除了上央行征信外,还有哪些严厉的措施呢?
上报央行征信
上报央行征信,目前已成为打击逃废债的有效措施之一。
根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30家P2P接入央行征信,有些平台已经正式公告完成接入,还有多家平台也在积极推进与央行征信的对接工作。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5月22日,百行征信系统已经收录个人信息主体超过8500万人,其中收录P2P借款人4000余万,信贷记录22亿条。
随着惩戒措施的推行,个人的失信成本将会越来越高。除了在个人出行、子女受教育等方面受影响外,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多种惩戒措施,甚至也会影响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已立案的P2P平台,警方也在敦促借款企业及个人及时还款。9月11日,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外通报“工场微金”平台案件相关情况时就提到:“通过工场微金平台借款且尚未还清借款人,于通报发布之日起,应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逾期未还,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涉嫌诈骗,刑事拘留
P2P平台暴雷后,不仅平台负责人、高管等人将面临刑事拘留,对于拒不还款、恶意逾期的借款人也有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8月17日,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的关于“小牛在线平台情况通报(三)”的内容显示,经对平台全量小额借款人梳理发现,部分借款人通过虚构事实在多家网贷平台借款后拒不归还,涉嫌诈骗行为,南山警方立即介入,对7名目标对象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8月11日以诈骗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飞。
深圳市区联合专班郑重敦促小牛在线平台全体借款人必须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以免对自身信用造成严重影响,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而针对拒不还款的借款企业,警方同样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9月7日,深圳警方对外通报“微品金融”案件最新情况显示,2020年9月4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拒不还款、无法按时清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2家借款公司负责人邹某旋、李某连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强调:经警方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构成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冻结银行账户
今年7月20日,华夏信财就在其公告中表示:2020年7月28日,警方已针对第二批50名逾期借款人进行银行账户冻结,若客户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警方将会继续冻结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及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早在2019年2月,夸客金融就曾发布公告称,警方已经累计冻结夸克金融11498名逾期借款人银行账户。
不仅如此,在今年8月底,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对外发布“关于冻结P2P平台非法资金相关人员账号的公告”,公告中称:近期对部分从平台获取不当得利及涉嫌逃废债的公司及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批量冻结。
“逃废入刑”不遥远
除了上述措施外,值得关注的是“逃废入刑”已被广泛讨论,或许离实现也不远了。
8月1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学者、律师、部分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等就如何解决网贷平台借款主体逃废债问题,如何有效保护出借人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会议上指出,司法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网贷平台资金来源合法,同样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主体不同而区别对待。
业内权威人士认为,应当在原有民事解决的框架下,建立“逃废债”行政制裁、刑事打击治理体系,像打击“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那样对于鼓动、协助、组织“逃废债”的,予以刑事惩治,对于多次“逃废”“情节恶劣”等实行“逃废入刑”。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出借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网贷平台被清退或是立案后,借款人不管是出于侥幸心理,还是恶意逃废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甚至是牢狱之灾。按时还款,履行还款义务,才是借款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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