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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飒姐微信的留言又破千条。2020年7月22日,最高法、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这一周来N家网络小贷公司、小贷公司来询问,到底自己是不是也要受此影响?

飒姐的回答是:基本肯定,降低司法保护上限必然会深刻影响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放贷机构的生存空间。

1. 小额贷款公司地位尴尬,划入民间资金融通领域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准金融机构,但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实,《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曾规定对于经过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进行的担保、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形式的贷款业务,视为民间借贷。

但是,正式公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却删除了该条规定,各地法院的认定也有不同,但从近期查找的终审判决可以看出,主流意见还是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属于民间借贷,应当受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的限制。

2. 利润压缩,消费金融将受影响

根据某地法官代表的提案,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可能由以前的年化24%、36%,拦腰斩到12%、18%。如果一语成谶,这就意味着网络小贷公司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了一半,甚至原有的商业模式会被彻底淘汰。同时,对于习惯了网购进行某呗等应用的金融消费者而言,将失去一个借款期待的选择,回到信用卡透支时代。

3. 重燃地下灰色交易

在当下信贷宽松的环境中,中小企业和个人对金融服务的体感其实敏感度不高。一旦银根紧缩,银行攥着钱不放,民间又融不上钱,也许那时候民间资本将从新回到灰色地带,冒着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风险,也要追求高利润,这就是经济学里著名的“租”。

供求关系决定钱的利息,认为给出上限后,势必在实践中以其他形式补足,就像在某些信仰的国家不允许任何利息,出借人会“强迫”借款人以高于市场价格买走自己的羊,而高出的价格实际上就是当时当地的利息。我担心,未来会出现类似的借贷“隐形成本”。

4. 新增民间借贷诉讼将减少

当下就有某些省市派法官到乡间地头找已经当了5-6次出借人的自然人,询问是否是职业放贷人,提示其2年之内如果放贷满10次可能会被移交给本地公安机关,按照非法经营罪立案调查。

有的地方更甚,凡是网贷类民事诉讼一律不予立案(当然网贷类刑事案件络绎不绝),若当真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大幅度下降,打个官司除去法院收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杂七杂八,最终可能还回不了本,与其如此,不如不诉。

写在最后

小贷公司未来的出路,飒姐有几点思路:

  1. 有条件走科技路子的,在电商环境里压低成本形成闭环,成本足够低就能活下来;
  2. 只做某一县域或某一行业的贷款业务,压低坏账率,小而美;
  3. ABS多做几轮,你懂的;
  4. 从放贷变成信用流转,结合区块链加密技术,走信用流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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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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