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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0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对P2P贷款监管指南进行修改。
韩国《在线投资相关金融法》(Online Investment-linked Finance Act)将于2020年8月27日起正式生效。该法案给予现有P2P借贷服务实体为期一年的P2P商业注册延期,以保证其在审查期间的运营不受干扰。然而,对于未注册P2P借贷服务商进行监管套利的担忧一直存在,因此本次指南修订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避免上述风险的出现。
更改内容
I. 强化信息披露
a)要求P2P借贷平台披露有关财务管理状况和清算流程的信息
b)要求P2P贷款公司提供不同产品类型的投资信息
Ⅱ. 禁止不正当销售活动
a)要求公司将贷款到期日、利率和投资总额与贷款产品相匹配,防止贷款诈骗
b)禁止有利或不利于某些投资者的歧视行为
c)禁止向投资者提供或接受来自投资者的过度奖励
d)禁止提供投资者损失保障
Ⅲ. 限制销售高风险投资产品
a)限制销售高风险的P2P贷款或投资产品,例如抵押债务债券
b)限制对私人贷款服务提供商或专用工具的P2P贷款
IV. 加强广告监管
a)对放置在其自身平台以外的平台上的P2P贷款广告材料应用更严格的规则
b)禁止在其他平台上刊登广告招揽投资者
V. 提高投资管理要求
a)要求两年内的股本达到1万亿韩元或以上,且资本适足率达到10%或更高的投资存入银行、证券金融公司和储蓄银行之类的存托机构
b)禁止第三方转让或证券化投资
VI. 贷款和投资限制
a)贷款上限: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P2P贷款上限为P2P贷款总余额的7%或70亿韩元,以金额较低者为准
b)投资上限:如下表所示,降低散户投资者的当前投资上限,并将投资产品的公司投资上限限制为总贷款额的40%。
时间表
修订后的准则将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内有效。韩国财政当局将密切审核约240家P2P贷款公司的审计报告,并开始对合格实体进行注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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