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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消费类侵权问题多发,成为“3·15”晚会聚焦的热点,也往往成为当年监管重点。比如2019年的“714高炮、砍头息”,2018年的“套路贷、个人信息安全”等。

那么,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是否会关注金融消费呢?目前哪些金融类消费是侵害消费者最严重的呢?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带你认识它们的真面目。

1、金融消费侵权日趋线上化

据7月15日央视财经发布消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0年“3·15”晚会将于7月16日晚8点开启。今年“3•15”晚会关注焦点包括新消费模式。

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了解到,随着疫情的蔓延,大量消费转向线上,网购消费等新消费模式类投诉成为重灾区,伴随而生的消费金融类投诉也随之增加,“退货贷款”和“网贷账户注销”的金融骗局套路也开始显现。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表示:“在金融消费线上化的背景下,金融侵权和违法违规行为也多在线上发生,十分隐秘,处于金融监管盲区。”

据7月13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其微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9676件,同比下降28.7%,共受理涉疫投诉11432件,其中网购商品、交通出行、在线教育等成“重灾区”,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居商品类投诉前3位,交通运输服务、教育培训、互联网服务居投诉前3位。

来源:上海消保委官方微博

有业内人事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促进了新兴行业的发展,但与新模式相关的投诉量也显著增多。新出现的投诉案例对有关行业和企业具有警示作用。”

2、网贷新骗局:“退货贷款”和“账号注销”

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发现,随着网购消费投诉事件的增加,伴随“退货贷款”和“账号注销”的消费金融骗局也频频暴露。

据此前中邮消费金融透露,广州的一位网购达人小娟近日接到一通某电商客服电话,对方表示她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承诺给她3倍赔偿金。

小娟按对方要求下载了某APP,一系列操作后莫名其妙提现了五万元,客服让小娟留下自己所购买商品钱款的三倍,剩下的转给他们,事后当意识到情况不对时,客服已经将其拉黑。不仅之前所谓的赔偿没有得到,小娟还为此背上了一大笔贷款。

同样,来自安徽的傅先生透露,在今年3月接到一通某贷款公司客服人员电话,告知傅先生假如不注销其半年前在对方平台上注册过的账户,将会对其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傅先生)根据客服的引导,将该贷款平台上的贷款额度提现,并转至客服指定的账户中。之后,客服以同样的手法让傅先生在其他5个贷款平台进行提现并转账。最终,傅先生被“套路”,损失5万余元。

对此,中邮消费金融表示,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迅速,金融骗术也在不断“升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远离金融陷阱。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也表示:“在今年疫情背景下,更多的消费行为发生在线上,很多不熟悉互联网、防范意识不足的人群加入网购大军,金融骗局也与之结合。这些骗局或侵权行为隐藏在真实的需求中,让人防不胜防。”

3、6成因“隐私泄露”被诈骗 53%受害者为上班族

据悉,在新冠疫情蔓延以来,注销网贷的电信诈骗也趁机复发。2020年上半年骗局呈高发态势,4月份环比增长率高达178%。其中受骗者多为上班族、大学生,63%受害者因隐私泄露被诈骗。

据7月8日360金融反诈实验室联合360手机卫士发布的《2020上半年注销网贷账户电信诈骗分析报告》显示,2020上半年注销网贷账户骗局激增,4月环比增长178%。

受害者从大学期间注册过网贷账户的群体扩大至上班族等,其中63%的受害者此前未注册过网贷账户,约50%的受害者被诈骗多个网贷平台额度。

来源:360金融反诈实验室

该报告指出,注销网贷账户骗局的受害者中,上班族约占53%,在校大学生为37%。此类人群往往信用良好、贷款授信额度高,同时对电信诈骗防范心不强,容易误入陷阱,甚至遭遇连环诈骗。数据显示,约一半受害者遭遇2次及以上连续诈骗,60%受害者被诈骗金额超过1万元,5万元以上占比21%,损失金额巨大。

来源:360金融反诈实验室

分析注销网贷账户骗局能够得逞的原因,一是诈骗分子利用受害者对征信不了解以及担忧信用受损的心理,实施恐吓,极易操纵受害者;二是骗子通过黑产购买个人信息、PS征信信息等方式,迷惑、诱骗受害者,令人难辨真假防不胜防。

关于注销网贷账户的诈骗事件,此前黑猫投诉也做过相应提醒,表示个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为个人建立的“信用档案”,其中的信贷信息主要记录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借贷还贷行为,网贷APP账户注销和个人征信无直接关系,并且任何第三方无权获取征信信息。

因此。以“大学生网贷账户影响个人征信”、“降低征信安全系数”为由恐吓诱导注销网贷账户的说辞都是诈骗。

针对个人消费者,于百程表示:“在网购中涉及的金融消费,首先要建立防范意识,互联网乱象丛生,做到不了解尽量不要去使用,不要贪心;其次在使用时,特别要关注产品主体的合法性,金融业务都需要持牌经营,对于介绍模糊,主体不明等金融消费产品,不要去用;三是关注产品主要条款,利率,费用,责任和违约处理等要仔细阅读,以防落入不能承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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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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