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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平台向会员收取的“会员资格费”,是否会构成传销中的“入门费”,这个问题的前提,还是电商平台本身是否涉嫌传销以及这种费用本身对应的消费内容。
在讨论一个社交电商平台是否构成传销时,经常会讨论到一个问题,就是平台针对相关用户会员所发售的礼包,是否构成传销中的入门费。
此前有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只要这种会员费,缴纳后会员能直接获得相关的实物、产品,而且产品本身的价值也和会员费用价格一致,就不会属于传销中的入门费,因为不属于骗。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种费用是不是传销中的入门费,与是否是骗关系不大,关键还在于,其是不是一种资格门槛费。
在很多社交电商类平台中,其针对普通用户和自己的专业会员的一个重要门槛,就是要求消费者购买相关的产品或缴纳相关的费用,从而获得相关优惠或者返佣资格。
比如普通用户如果花费 299 元或 399 元等等,购买相关的产品或礼包之后,就可以成为其VIP会员或者是商户,这种会员资格是否跟传销中的入门费是一个性质,关键就看,会员资格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说,这种所谓的会员费用缴纳之后,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购物优惠,或者是购物便利,那实际上这种购物优惠并不违法,只是一种商业促销措施。
这种模式,在当前绝大多数的互联网APP或者线下门店、超市中都很常见,即要求用户购买会员资格,从而可以获得相关福利,比如购物优惠、消除广告、网络加速等等,这些都是正常、合法的商业促销或者增值服务。
但是如果这种购物费用是一种获取发展他人或者获得向下一级消费佣金返利的资格的费用,那这一种佣金返利或者发展他人本身就极有可能属于传销中的一种非法牟利形式,那这一种礼品的购物费用就有可能被定性为传销中的入门费。
花生日记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第一,超级会员的99元,属于传销中的入门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以及司法实践,违法的传销有三种,分别是拉人头式传销,入门费式传销,以及团队计酬式传销。这三种传销模式并不是完全隔离的,他们往往在同一个平台中,可能三个特点都有同时体现,比如说2019年发生的花生日记案,广州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理由就是其涉嫌团队计酬式传销和入门费式传销。而花生日记被指控从事了入门费式传销行为,就是其在运营的一段时间中收取了将近70多万的入门费,这70多万是以单个99元收取,缴纳会费后的会员,就可以成为其超级会员从而获得发展下线以及从下线的消费金额中获取返佣的资格。而从整体上,花生日记本身就进行了层级化的链条式金字塔设计,这种入门费式的传销就与团队计酬式传销结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但不涉及犯罪)。
根据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结论:
“(一)发展花生日记 APP 平台会员,收取“超级会员”费用。当事人于 2017 年7月 2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间,在平台设置规则,规定会员只能领取花生日记平台的优惠券,而超级会员以及运营商才能获得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下一级会员消费金额中提取佣金的资格。而会员如果希望升级成为超级会员,则需要交纳 99 元升级费用。在上述期间,当事人共发展超级会员 7247 人,收取费用 717453 元。
后鉴于有会员投诉,从 2018 年 1 月 16 日起当事人修改了上述规则,将会员和超级会员进行合并,用户一经注册就成为超级会员,不再收取费用。”
根据这种调查结论,可以很明显看出,花生日记此前收取的99元升级费用,是一种典型的传销“入门费”,是一种“获得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下一级会员消费金额中提取佣金的资格。”
而且,即便是花生日记在之后因为有相关投诉,而取消了类似收取入门费的设置,用户一经注册就可以成为超级会员,也只是规避了“入门费式”传销的误区,其平台本身的设置,依然是涉嫌传销的。
第二,平台本身的模式设计,本身的层级计酬也是涉传的
根据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报告:
“当事人(花生日记平台)制定规则,以平台管理运营商,并以运营商为金字塔顶层各自发展下级超级会员。当事人最终通过会员消费实现层级计酬。”
从该结论可以看出,金字塔结构,层级化机构,以及层级化计酬的模式特点,导致相关会员,可以直接从下线会员的消费金额中赚取佣金,这种就与层级化的代理商模式形成了本质区别,层级化的代理商模式是赚取差价模式,在正常合法的商业代理层级结构中,代理商赚取的进货与出货的差价,甚至缴纳相关销项减进项的增值税的。
“云在指尖”案,也是比较典型的入门费式+团队计酬式传销结构
而更早的2016年的广州云在指尖涉传被处罚案,也是比较典型的类似案例。该平台在2016年被湖北咸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涉传被行政处罚。
根据当时的调查结论:
“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指尖管家。指尖管家可获得下线八层内人员以购物形式缴费加入的报酬,要获得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
而云在指尖平台会根据会员层级关系和级别来分配佣金,因此其被认定涉嫌入门费式传销和团队计酬式传销。
因此,不管缴纳的费用背后有没有对应的实物,或是一种单纯的资格,与是否构成传销并无关系,最关键的是看收取相关费用的平台模式本身以及费用所对应的相关权利。
(本文为个人办案研究和经验总结,意在为司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思考,行文仓促,如有错别字和观点疏漏,敬请指出和谅解。广强律所曾杰非法集资金融犯罪辩护团队写于2020年1月27日,编辑:助理乐吾、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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