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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申城元旦迎新夜,崭新的2020年已经伴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幅降温拉开了序幕。元旦天气还是冷些好,有利于减少前段时间肆虐的流感病菌,迎来一个健康年,不知道互金领域是否也会在强监管风暴之后迎来新生焕发?

最高人民法院率先推出新年新举措,于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1月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其中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等等。

《意见》一出,引发骂声一片。各互金、财经网站上众多评论留言,纷纷表示“佛系催收”终于登堂入室进入到法院执行层面,“老赖”的春天已经提前到来。

笔者认为:善意文明执行本身没有错,对不规范查封银行账户、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理应禁止,对“限高限飞”人员治病等特殊情况的人道主义照顾、对在校学生的宽容呵护都是现代司法文明的体现,但是,一项司法举措的出台,既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方能最大限度实现监管者的良好初衷。

就此次《意见》出台的社会资金借贷及催收大环境来看,“老赖”横行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根治,“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我还”的歪理还被一部分人奉为“致富宝典”,如此猖狂言论行径与“套路贷”为祸社会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同样不容忽视。

金融秩序监管者当然明白不能只抓一头的道理,所以对于《意见》的出台已经有了进一步说明解释,强调没有偏废,没有保护“老赖”的意思。但是,社会舆论往往会带有一些非理性的成分,这很正常,不能苛求每一位看到《意见》的公民都自带法学家的理性和监管者的水平,所以网上有些调侃甚至过激的言论,笔者认为是现代媒体传播中的正常现象,也是人心常态,不能苛责大众反思自我,倒是监管者应当进一步思考自身统筹全局和协调四方的手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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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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