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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发表演讲,对于新金融发展的现状、方向和监管的设想很多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引发舆论关注。
不过许多媒体在报道这次演讲的时候,只着眼于网贷在发展过程中负面影响一方面,很少有人关注到黄奇帆对于网络贷款肯定的方面。
显然,监管层对于网贷是有一个两分法的:一是对于网络贷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比较严峻的风险和混乱状况是要坚决整治和取缔的;但是对于规范发展的网贷平台是充分肯定的。这一点在黄奇帆的讲话中,表现得非常清楚。
黄奇帆说,P2P的问题就在于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搞着传统社会的老鼠会、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的业务,P2P公司向网民高息揽储、向网民无场景的放高利贷,通过资金池借新债还旧债,形成互联网体系下的庞氏骗局。
P2P平台公司创业者大多技术出身,不懂金融,对控制风险没有接受过系统训练,不知道金融风险有很强的外部性,尽管你做的是技术,但是业务是金融,就必须遵守金融规律,而监管也是在探索的过程中,没有对于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实行牌照制管理,此前总的基调是把网贷作为“信息中介”,这个定位严重脱离实际,过于理想化,最终出现目前比较严峻的风险,最近几年网贷领域频频跑路爆雷的事情其实本质上还是违背了金融规律,有些人有意无意成为网络金融诈骗。
不过黄奇帆并没有就此将所有网贷平台一棍子打死。他说,否定和整顿P2P,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实践表明,网络贷款只要不向网民高息揽储,资本金是自有的,贷款资金是在银行、ABS、ABN市场中规范筹集的,总杠杆率控制在1:10左右,贷款对象是产业链上有场景的客户,还是可以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功能的。全国目前有几十家这类规范运作的公司,8000多亿贷款,不良率在3%以内,比信用卡不良率还低。
黄奇帆在这段话中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信息点:一是肯定网络贷款在发现客户、提供产品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尤其是在发挥普惠金融功能方面的优势。二是未来的网贷平台资本金必须坐实,必须是股东资金的资金。三是贷款资金是银行、ABS或者ABN市场中规范筹集的,而不是其他。四是总杠杆率控制在1:10左右。五是客户必须是在产业链上的有场景的客户。
最重要的是第三点,贷款资金或者负债方是否如目前P2P一样是向广大民众筹集?黄奇帆没有说,笔者估计监管的思路可能在这里有重大变化。
因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很容易引发重大风险,也很容易走上非法集资的道路,必须是按照法律对于公募和私募不同的监管规则运行,必须基于不同性质的金融业务采取相应的牌照管理,这样才是未来网络贷款发展的主导方向。黄奇帆还透露,目前有几十家这类公司运作很好,那肯定未来能通过监管试点的一定是这类公司。
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期对网贷P2P的思考发表的也比较多。其基本观点也大致和黄奇帆相似,比如他说:“小贷公司和P2P网贷平台都是按照普惠金融的目的来建立的,但P2P过去没有资本金要求,监管也没有人实际负责,而小贷公司则明确要求必须主要用资本金来做贷款,杠杆不超过50%,多了不行。”
仔细分析,他俩观点的共同之处是,普惠金融可能是网贷未来的方向,未来都有资本金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的监管。不同在于周小川主要着眼点是监管政策的公平性:过去对小贷公司要求主要用资本金做贷款,未来应该这样要求网贷平台,还有小贷公司的杠杆比例过低50%,是否可能会进一步提高,跟网贷平台看齐。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周小川跟黄奇帆对于目前规范网贷平台比例认定高度趋同:P2P网贷中可能有相当高的比例都不能生存。
笔者认为,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可能还是要着眼于金融最底层的需求,比如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信贷,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毛细血管,这里的空间很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近十多年来监管层有诸多改革试验,比如各地先后审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等等,这有很多经验和教训。
4G孕育了移动互联网经济,在电商、社交、文娱和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颠覆性的变革,这中间许多网贷平台遵守金融规律采取先进互联网技术在惠普金融领域的探索是值得好好总结经验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金融服务,是传统的金融业务所无法达到的,就这一点而言,在惠普领域网贷平台未来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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