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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后文简称FDIC)发布了一份金融机构信函(FIL),提醒资产总规模小于10亿美元的成员机构,对在使用金融科技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运营停止或数据泄露负责。
这篇信函指出,审查员在最近的FDIC报告中注意到,某些金融机构在与技术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业务连续性和事故应急等事项的权利和责任。
FDIC警告说,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商必须提供业务连续性计划、事故应急处理恢复标准和合同补救措施等等。此外,此类协议还应该详细说明技术服务提供商的安全事故责任,例如通知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
FDIC还指出,根据《银行服务公司法》第7条规定,其成员银行有义务告知FDIC其签订的各类技术服务合同,如支票和存款分类和过帐、计算和发布利息、准备和邮寄文书、簿记、会计、统计或数据处理、网上银行或移动银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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