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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爆出的网贷平台违约事件中,除了普通投资人,专业保险机构也因为网贷机构提供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下称信保业务),而损失惨重。

据悉,新年元旦一过,监管部门便专门下发相关通知拉响警报,明确在经营信保业务上“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尤其是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时,要求保险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多家财险公司卷入漩涡

伴随商业信用发展而问世的创新型险种——信保业务,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尤其火爆。但随着相关市场、相关区域信用风险的增加,这一新型险种背后所隐匿的信用等相关风险,开始逐一浮出水面。

2018年12月3日,安心财险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一则公告,事关米缸项目逾期处理情况的公告函。这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卷入网贷平台违约漩涡的传闻,由此落下“实锤”。

安心财险并不是唯一卷入的保险公司。目前从业内获悉的消息显示,多家中小财险公司承保的网贷平台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情况,面临不小的赔付压力。个别小险企甚至面临短期的流动性压力,亟需补充资本金。

据业内人士透露,另有个别中大型财险公司也遇到了其他类型信保业务的赔付。“不过,中大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较为充足,目前尚未对公司产生明显影响。”

近年来,网络借贷业务的兴起,助推了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爆发式增长。所谓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P2P网贷平台为中介,为平台上的借款人(也包括线下业务合作方推送的借款人)和出资人双方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的业务。其中,借款人为投保人,出资人为被保险人。

随着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对这一新型险种趋之若鹜,高利润背后的高风险逐渐被忽视。从国际上来看,信保业务是高风险业务,如果财险公司违背保险业的风险分散原则,把这类保单的风险过于集中在几家公司、几个项目上,一旦违约风险发生,相关风险便会传导至保险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相关市场、相关区域信用风险的增加,要严防相关风险传导至保险行业,进而成为风险的接棒者。

地方监管发函拉警报

为避免风险的传导,除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之外,监管部门这两年来持续就信保业务开展摸排行动。在近期曝出多家财险公司踩雷P2P违约的背景下,一些地方银保监局新年元旦一过便专门下发相关通知。

一家中西部地区的银保监局近日下发2019年第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和关税保证保险除外,下称信保业务)经营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按照相关办法等要求,结合该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

首先,在2018年12月31日前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财险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得经营信保业务。

其次,开展信保业务时,不得存在承保投保人违法违规、规避监管等行为。尤其是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时,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开展信保业务;汽车抵押类或房屋抵押类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单户投保人的自留责任余额超过相关办法规定的限额。

同时,保险公司应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业务制度、建立完善风险审核机制和管控措施。其中,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与业务合作方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由业务合作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开展汽车抵押类或房屋抵押类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抵质押登记,加强抵质押物的管理,建立抵质押物处置的有效渠道,提高对抵质押物的处置能力。

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跨省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确需开展的,应当事前向保险机构所在地和业务发生地的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警报已经拉响,全行业防控布局,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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