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近日,设立理财子公司有了新进展。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于11月15、16日发公告称,拟分别全资出资100亿元和150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这无疑将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热情”推向了高潮,也打消了市场对国有商业对设立理财子公司不积极、不迫切的猜测。加上原拟注册10亿元至不超过100亿元的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等16家商业银行,目前宣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达到了18家。

国有银行加入设立理财子公司行列,已是大势所趋,更是落实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新规的现实需要:今年9月28日出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设立理财子公司;10月19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这是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之后,监管部门发布的专门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具体细则之一。 无疑,这是商业银行认真落实监管政策要求的重要行动。而且,也要看到,设立理财子公司也是商业银行自身规范理财行为,建立理财资金与银行吸收的存款资金相互分离、避免风险相互传染而应采取的必要行动;如果不设立理财子公司,意味着未来理财将寸步难行,无法走上理财正规途径,将处处受到监管当局的监管处罚,使理财业务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这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也将带来较大的制肘。尤其,更要看到,国有大行入局将进一步带来资管市场的分化及生态链的重构,因为四大行理财规模较大,子公司成立后,对于现有的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格局将产生影响。从经营规模、资管运营体制机制、人才储备方面来看,四大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将更会推动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壮大。很明显,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能对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产生深远而又重大的影响。

具体看,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将发挥四方面重要作用:

首先,将彻底实现资管业务的有序规范发展,防范风险在银行表内与表外之间的传递。银行理财子公司就是把自身负责理财业务的板块拿出来,单独成立一个子公司,原银行为母公司。而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既在法律地位上更加明确、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享有更自由的决策权,最重要的是子公司以“独立”的身份进入市场,更有利于资管业务的开展,推动理财业务专业化运营,有利于真正实现理财业务正向正规化。最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更有利于优化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资管业务特点的风控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

其次,有利实现理财业务与经营业务两者风险的真正隔离,推动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从监管角度看,设立理财子公司后,风险隔离更加明确。资管业务是银行的表外业务,设立理财子公司,可以在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间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表外产生的风险影响到表内其他业务,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而从银行角度而言,“脱离”了资管业务,可让商业银行卸下资产负债表压力,轻装上阵地迈向融资主战场。

再次,赋予了银行理财业务活动丰富的内涵,推动理财产品品质的提升,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空间,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扩张插上腾飞的“翅膀”。设立理财公司并投放运转之后,商业银行可开展直接投资股票、可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可与合规私募进行理财合作、还可进行一些非标业务投资、还可适当引进外资并与外资合作;同时还有取消销售起点门槛、销售渠道扩充、无需强制面签等经营优势,可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广大投资者,不致使理财业务出现下滑态势,为稳定商业银行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更加夯实了理财业务的法律地位,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运行在有效的监管框架之下,为扫除理财业务道路上的障碍创造条件。商业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之后,使商业银行能够名正言顺地开展理财业务,使银行理财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一则有效改变过去法律地位缺失、消除市场准入障碍,使商业银行能够实现跨市场开户、交易和投资,有效消除了理财业务的多层嵌套。二则可有效降低理财产品通道费用,不致影响银行投资业绩。三则有利于银行理财体制机制比如投资机制、风险机制、人才机制与资管行业的进一步接轨。

最为重要的是,设立理财子公司比原来的资管公司理更有管理优势,更有防控风险的能力。因为与普通的资产管理公司相比,理财子公司虽然是资管行业的新兴主体,却拥有普通资管公司不具备的行业优势:其享有母行的资源渠道,具备足够的实力和其他资管公司竞争;同时,理财子公司在流动性管理等方面会因为受到母行支持而更有优势,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运作方面有较大的竞争力。

但今后需注意或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商业银行需及时整合内部职能机构,为理财子公司设立并正常运行创造条件。因为资管业务本身就是很复杂的业务,对于银行综合能力、业务能力、系统能力等都有很高要求,在国外发达金融体系中也是如此,小银行极少涉足资管领域。而且,理财子公司和商业银行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与母行部门、分行和其他子公司之间如何融合、协同、竞争将是不小的挑战。可见商业银行存量业务整合难度较大,对商业银行现有构架、一线网点人员安置等可能都是不小的考验。二是搞好理财业务风控模式建设,防范好理财子公司经营风险,确保理财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是加强借鉴以往同业模型,提高开发自建模型的能力。利用金融科技的力量,通过自动化的系统来控制风险,将风险管理贯穿到每一个资管环节。另外,需要实现风险数据信息的整合,把握同业之间的风险关联性。积极构建数据平台,将系统内部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共享,综合分析理财子公司与母行、同业其他子公司风控体系的关联性,将各机构存储的有效信息进行融合分析,确保风控系统数据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内部运行机制建设与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为理财子公司繁荣活跃奠定基础。未来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的设立虽然促使理财业务更加市场化,目前还存在投研能力不足、资源获得能力欠缺等问题。同时,未来运营体系内部关系尚不明确、大数据背景下客户资源的维持与扩展能力不足、产品创新能力与专业人才支持力度欠缺、监管规则尚需进一步细化等。这需要各商业银行及时设计内控运行机制,加大产品研发与创新力度,消除理财业务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