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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穿用住行,数“住”最吸睛。伴随着国家对“租购同权”政策的积极探索,人们的住房理念也出现了较大转变,租房成为大城市中年轻人满足住房刚需的重要途径之一。
根据方正证券测算,截至2017年底,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GMV(年交易总额)在1.8万亿~1.9万亿元。对标美国更高比例的租赁人口比重(31.25%)和更大规模的GMV(3万亿美元),中国住房租赁市场潜力巨大。
面对这样巨大的市场空间,各行各业都想分一杯羹,于是,一种新型的跨界合作模式应运而生,即房屋中介机构与网络金融平台进行合作。租客通过网络金融平台可以改变过去“押一付三”的方式,采用“押一付一”的方式交纳房租。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相比于过去的“押一付三”,这种新型交租模式看似减轻了租客的交租压力,但却存在较大的个人金融风险。尤其是租客在未弄清平台性质的情况下,所谓的交房租很有可能变成为中介机构还贷款。
重签合同实为捆绑软件租金无奈“交了又交”
近日,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草房附近的许杰(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3月7日,他通过北京一家小型房屋中介机构租住了一个次卧,合同规定租金“押一付三,合同期为一年”。
但许杰仅住了10多天,3月底,一名自称是昊园恒业的工作人员对其表示,租房合同上的中介机构已经被昊园恒业收购,需要重新签合同。“我当时对昊园恒业并不了解,属于被动与其发生租赁关系。给原来的中介打电话,对方表示确实被昊园恒业收购了。昊园恒业的中介还告诉我,以后可以采用月付的方式交房租,但需要下载一款叫元宝e家的软件。”许杰说。
在许杰看来,由过去“押一付三”变成现在的“押一付一”,确实能够减轻交租压力。“签完合同以后,中介让我下载元宝e家APP,索要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后,就直接帮我注册了。”
与许杰的经历类似,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新城阳光37号楼某单元的韩芳(化名),也是以原中介被收购为名,被动使用上了元宝e家这款软件。
翻看韩芳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发现,2017年5月24日,韩芳与一家叫北京幸福家合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合地产)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租金为1400元/月,交付方式为季付。然而9个月之后,也就是2018年2月,一位自称是昊园恒业的中介联系韩芳,声称家合地产已被昊园恒业收购,需要租客重新签署合同,并继续缴纳剩余3个月的房租。然而,蹊跷的是,韩芳与昊园恒业签署的合同显示,租赁期限是从2018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2日止,合计12个月。按照上一份合同的约定,截至2018年5月23日,韩芳的租赁期限已到。这意味着,新合同的租赁期限比原来的合同多出了8个月。
对比韩芳提供的元宝e家交租记录,该软件显示的租房起止日期与第二份合同当中显示的承租期限完全吻合,合计租金15400元。
“我用元宝e家交完剩余3个月的房租就准备退房了,然而,我突然发现,软件中提示,我还剩8个月的租金没有交,合计11000多元。我都交完1年房租了,但现在又多出了8个月的租金。”韩芳无奈地对记者说。
针对付款平台多出的这8个月房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韩芳朋友的身份向昊园恒业进行了询问,对方表示:“这有可能是平台信息出现了错误,我们会帮助租客与平台联系。”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据韩芳反馈,自己在元宝e家上多出8个月的交租订单仍然没有被取消,逾期记录也在一天天增加。“我给元宝e家打电话,客服说,需要中介陪我一起去核实,但现在中介都不怎么接我电话了。”
交租还是帮中介还贷?租户“傻傻分不清楚”
据了解,成立于2016年的元宝e家,其运营方为元宝亿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宋建,持股比例100%。据元宝e家统计,2016年以来,公司旗下“房租e分期”、“家装e分期”两款产品覆盖的用户数量已经超过60万人。媒体的报道显示,元宝e家资金来源包括渤海银行等机构。
与此同时,近期元宝e家涉及两起租房被贷款事件也引起广泛关注。上海长租公寓运营商“爱生活爱公寓”因资金链断裂,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寻求融资,随此事公开的,还包括爱公寓租客签约时,被告知通过元宝e家线上平台缴纳租金。爱公寓的工作人员以租客身份向元宝e家贷出了一年房租,租客之后每个月缴纳的租金,实质是偿还元宝e家给中介的贷款。
租客交房租变成为中介机构还贷款,这样离奇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元宝e家客服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元宝e家客服向记者表示:“元宝e家与昊园恒业有合作关系,租户通过平台可以分期缴纳房租,最多分11期。公司会先把钱垫付给中介公司,然后租客再一期一期还给我们。”此外,该客服还声称,通过元宝e家贷款是存在手续费的。“手续费根据分期数来计算。2~4期手续费是单月租金的4%,5~6期是5%,7~11期是6%。”
然而,无论是韩芳还是许杰,均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元宝e家是类似网贷的分期付款平台,也不清楚手续费的事儿。韩芳对记者表示:“中介说这个软件是一个交租平台,每个月将租金提前存在绑定的银行卡里,软件会自动从银行卡里扣取。由于我多出8个月房租,吓得我赶紧把卡里的钱全部取走了。”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印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介机构未告知租客实情,就将租客信息与网贷平台捆绑并产生借贷的行为涉嫌民事欺诈。张印富表示,租客与正规网贷平台发生借贷关系,若出现拒缴、逾期等情况,也会影响个人征信。“虽然租客不知情,但其对租金的拒缴或逾期,实际是对被中介机构隐瞒的贷款拒缴或逾期,征信系统是预先设定好的程序,不会因为租客不知情而不记录拒缴或逾期信息。”
张印富的观点也得到元宝e家客服的进一步验证。该中介向记者介绍:“我们的平台具有贷款性质,如果租客与中介没有沟通好并产生逾期,是会对征信产生影响的。如果租客提前退租或者终止合同,也需要中介提前向我们提交申请,并将剩余租金退还给我们,我们才能帮租客撤销交租订单。”
其实,早在2017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要规范购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及二手房市场,规范中介服务,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欺诈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保护购房者和承租者的权益。
在《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住房租赁条例。但如今,法律法规还没来得及落地,各种问题就已层出不穷。
像韩芳这样以交租为名,中介机构利用租客信息与网贷平台发生借贷关系,并套现租客一年房租的行为,在律师看来已经涉嫌欺诈。而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若出现逾期等情况,是否会影响到以后的房贷、车贷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北京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信贷部门询问,两家银行均表示,如果客户有诸如元宝e家等网络平台的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办理房贷业务的。此外,北京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补充道,如果客户因网络贷款导致在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的收入还贷比,同时还有可能上浮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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