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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来说,早点迎接监管大考,并非坏消息。在这样的强监管时代,没有人能够逃脱,该来的都会来。
据彭博新闻社昨日消息,中国监管当局拟定挑选包括中信集团、蚂蚁金服等在内的五家机构,作为金融控股集团监管首批试点;拟定的监管试点机构还包括光大集团、招商局、苏宁集团。
本月早些时候,彭博曾报道称,中国监管机构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细则,将首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必须获得中国央行颁发的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持牌经营,并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
可以预期的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的出台之日,很可能就是上述监管试点的落地之时。
按照央行方面的分类,目前我国在实践中发展形成了两大类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点的机构:第一类是由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综合化金融集团。第二类是由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
此次入选的五家机构,均为第二类金控公司。这或许意味着,非金融企业背景的金控是当前监管的重点。
不要忘了,4月27日,一行两会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作出全面规范,并要求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穿透监管,可以视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的序章。
对新金融行业来说,值得关注的是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入选首批试点。
在新金融琅琊榜看来,对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来说,早点迎接监管大考,并非坏消息。在这样的强监管时代,没有人能够逃脱,该来的都会来。
1. 为什么是这五家机构?
中信、光大和招商这三家央企,都是无可辩驳的大型金控,基本都实现了全牌照。
中信集团旗下拥有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信诚人寿、中信期货、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金融租赁。
光大集团旗下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永明人寿、光大兴陇信托、光大期货、光大保德信基金、大成基金、光大金融租赁。
招商局集团旗下拥有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信诺人寿、博时基金、招银金融租赁、海达保险经纪;唯独缺一块信托牌照。
作为民营金控的代表,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也进入了首批试点。
蚂蚁金服称得上新兴的金融科技/科技金融巨头,事实上也代表了互联网公司背景的金控集团。
目前,蚂蚁金服旗下拥有网商银行、国泰产险、信美相互人寿、天弘基金、支付宝、重庆蚂蚁小微小贷、重庆蚂蚁商诚小贷、蚂蚁基金销售公司、上海蚂蚁韵保保险代理、蚂蚁保保险代理和芝麻信用(个人征信试点机构)。
苏宁集团是一家历史比较悠久的商业集团,业务包括苏宁易购、苏宁物流、苏宁金融、苏宁科技、苏宁置业、苏宁文创、苏宁体育、苏宁投资等八大产业板块。因此,苏宁集团的入选,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产融结合背景的金控集团。
在金融领域,苏宁集团旗下拥有苏宁银行、苏宁消费金融、苏宁保险销售、苏宁基金销售、易付宝、重庆苏宁小贷、西安苏宁小贷。
整体上,上述五家机构均符合“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定义。
2. 为什么平安没有入选?
这次相对意外的是平安集团没有进入首批试点。
公开信息显示,2002年,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为三家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此次中信与光大入选,却少了平安。
目前,平安集团旗下拥有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险、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平安大华基金、平安融资租赁,也实现了金融全牌照。
新金融琅琊榜的理解是,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平安集团本身就是一家接受银保监会监管的保险集团——它的集团公司全称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全部金融业务都在集团表内,因此加强监管的迫切性并不那么强。
相形之下,中信、光大、招商局三家大型央企,本身就具备很高的行政级别,加上业务高度多元化,因此在集团层面并不直接受到一行两会的监管,而是根据不同金融业务接受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也就是缺乏集中、统一的监管。
蚂蚁和苏宁则是近年来崛起的金融新贵,因此在集团层面的金融监管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与平安不可同日而语。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同样坐拥多张金融牌照的中国人寿,以及诸多早就开启综合经营的银行集团没有进入监管试点。它们原本就是接受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集团,并不属于游离于中央监管部门之外的金控范畴。
目前中国人寿、五大行及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事实上都是金控集团。
诸如工商银行旗下就有工银安盛人寿、工银瑞信基金、工银金融租赁、工银国际证券;建设银行旗下拥有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建信期货。
3. 为什么要加强金控监管
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在人大议案中引述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业拥有各类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营企业持有5家以上金融机构的股权。
在白鹤祥看来,这些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机构股权的多元化,增强了金融机构资本实力,但由于跨领域、跨业态、跨区域甚至跨境经营,相应的金融监管又严重缺失,从而逐步暴露出了较大的风险隐患。
主要表现为:
一是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循环注资,资本约束弱化,资产规模短期内急剧扩张,杠杆异常增加;
二是通过名下金融机构进行关联交易,套取大量资金扩充资本,或冲击资本市场秩序,或将资金转移海外,“掏空”金融机构;
三是通过复杂的股权安排和金融运作,滥用大股东权利,隐匿架构和实际控制人,规避金融监管,政策套利;
四是占用主业资源盲目扩张金融业务,导致脱实向虚,加大了金融业和实业之间的风险交叉和传递。
此外,白鹤祥还认为,部分金控公司的盲目发展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业务领域多元、资产规模庞大、组织架构复杂,实际上已成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金控监管的加强,早有预兆。去年7月份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这为后来一系列监管举措埋下了铺垫。
今年两会期间,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金融控股行为,也酝酿了一定的风险。金融控股必须强调资本真实,金融控股股权和受益所有人结构需要保持透明;要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
随后在3月25日,新任央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少数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着较大风险,抽逃资本、循环注资、虚假注资,以及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比较突出,带来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传染风险。”
中信证券分析师明明在近期的一份研报中称,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将明确央行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而旗下金融子公司仍由相应的监管机构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整体上类似美国的“伞形“架构。同时,监管规则将明确对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风险集中度等指标的监管要求,在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方面建立起”防火墙“制度,并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上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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