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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退押金申请过去两周了,但到现在199元还没退还到我的账户中。钱是小事,但总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最近,深圳某外企员工周冲被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搞得心烦。
近期,小蓝单车、酷骑单车经营出现问题后,相继出现退押金难现象。据了解,已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芝麻信用初步统计显示,这已造成用户押金损失超过10亿元。1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近期部分共享单车出现退押金难问题,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透露,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汇总,各地消协组织已收到共享单车押金投诉事件数千起,尽管当地都在集中精力帮消费者清退,但由于各种原因,预计最终仍有大量消费者会遭受财产损失。
“在消法执法检查中,我们也注意到预付费安全性问题,必须在法律层面进行相应的规定,否则很难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陈剑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对侵权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只是做出了罚款与吊销执照的规定。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已经破产了,这种处罚就没法操作。他建议,企业通过收取押金汇集的资产必须跟企业的自有资金分开。应当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消费者押金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被企业挪用,在破产清算时,应该优先退还给消费者。
“从保护单车使用方的权益来说,向平台交付押金属于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是不合理的。”中国社科院大学张严方教授建议,在《电子商务法》里增加有关资金存管的内容: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对预收资金进行存管,并确定一个商业银行的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同时要与对应银行签订协议,存管资金比例为预收资金的20%—25%;经营者为业务发展可申请支取存管资金,当消费者要求提供预收资金存管相关信息时,经营者不得拒绝。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将这些资金沉淀下来以后再进行其它融资的做法是否合规,值得探讨,“相关部门应尽快对收取押金行为作出规范,限制企业盲目投资,消除市场投资失控的危险。”
预付款与押金问题有类似之处,但也有区别。“押金是一种债务担保,预付费涉及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者提前支付款项,二者性质是不一样的,但如果出现问题,对消费者产生的影响是相似的。”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景明说,预付费在电子商务领域产生的问题很多,一旦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商户跑路、平台倒闭,最后往往造成预付费无法退还,“应该将预付款进行第三方托管,第三方托管和在第三方开的银行账户存储并不是一个概念,账户存储可以随时提取,而第三方托管必须有条件才能提取,比如凭单据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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