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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旨在帮助公众认识投资风险、保护合法权益,着重点名利用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进行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请注意包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向国内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属于违法。
今天文章不代表官方和供职单位、协会的观点,只是个人办案经验和观察习惯的分析与分享。
1、跨境金融,无牌照经营问题凸显
大家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开车或坐在出租车后座,收音机里开始播放某某网站可以帮你炒外汇、炒贵金属,等你坐在办公室在某度搜索,又会有一堆网站和APP送上门来,业务范围更“野”,世界各国资本市场的股票都能带你玩,还有衍生产品供你选择。
现在的金融消费者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当我们要求对方出示牌照时,有人会在投资人群里发一个图片,有的是英文,有的是西班牙文,还有泰文,翻译成汉语就是“合法机构”,这时候有些朋友开始心动,在他国合法的机构,应该不会骗人吧,加上推销手段,也就跟着投资了。
但是,在他国属于合法的业务,在我国法律项下,不一定合法。从事金融业务,需要牌照或强制备案等监管机关的许可或备案,如果没有,则可能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组织者面临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追责的可能性;参与人面临资金损失、维权困难的局面。
2、“出口转内销”成了一种商业模式
正如当年的纺织品市场,很多内地厂商到意大利注册个皮包公司,摇身一变为国际大鳄返回国内市场,同样产品翻倍出售,坊间称:出口转内销模式。
万事是相通的,互金也不例外。
面对国内金融监管局势趋严,现有互金参与主体的套利空间压缩,很多企业和企业主到海外考察,试图发现政策和税收更优的国家,迁徙主营业地,但是,他们还是“心系内地”,别想多,主要是惦记内地的人口基数和消费能力,如何既能逃避国内越来越严的监管政策,又能继续把金融产品卖给国人,精明的商家可谓殚精竭虑,最终,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国内金融消费者与金融产品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巨大信息差。经营者深知,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能赚到多高利率,多少收益才是最关心的事情,至于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利令智昏。
金融消费者在得到一定的甜头后,开始下重本,有的甚至启动“杠杆”,不惜借钱投资高风险外国产品,一旦国际资本市场有风吹草动,反应速度不快,导致本金严重缩水,甚至有颗粒无收的窘境。
3、新一轮打击是否正在路上?
进入11月中旬,从上到下的金融监管机关都会非常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因很简单,新年越来越近了,打早是惯例。
打开某即时联络工具,你会发现外盘的群还是活跃,有些灰色金融产品的销售群也在活跃,辛苦一年的人们开始考虑把今年的积蓄投资在哪,从黄金到期货,到大宗商品,加上银行理财,民间金融等,大家的选择似乎越来越多,但收益似乎越来越有限,习惯了高收益的投资人们开始寻找“新增长点”。
于是,一些打着智能货币、区块链、美国某交易所、澳大利亚某机构的组织,开始频频出手,提供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我们不能说这些产品都不好,道德评价没有意义,我们只能说大家应当注意到这些高收益产品背后的高风险,历史数据很漂亮的产品,不一定在下一个周期也表现良好,您有没有时间,在几毫秒的时间内与当地机构投资者(大型投行)拼速度,届时,被割韭菜的还是咱们这些小散。
个人认为,本次风险提示的下发,就是重申投资有风险的立场,反复提醒投资人擦亮眼睛,不能被所谓外国合法机构的非法销售产品所迷惑,同时,震慑有类似行为的外国机构和本国代销机构,不要以身试法,凡是侵害中国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中国法律是要管的。
至于打击的思路,既然这次的“主渠道”是“网络平台”,结合以往惯例,呼应老百姓报案和投诉,应该会有各地网信、网安、金融办、外汇管理和司法机关等参与应对。
同时,一些即时通讯工具的提供商,也就是民营企业等,会配合以上机关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和切断服务等工作,当然,还可能在发现敏感词后即时提醒金融消费者和报送监管机关。
结语
最后,本文从跨境金融作为切入口,分析了互金协会新风险提示的部分内容,智慧的读者应该发现,几乎每次中国互金协会的通知都有一定的预测性,我们提醒大家不要忽视。
也许,有读者朋友会说,为啥国内监管环境越来越严了,其实,对比周边日本、新加坡等国家,我国金融监管的尺度适中,有些国家更严格,几乎一点空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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