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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提示ICO风险。公告称,各类以ICO名义进行筹资的项目在国内迅速增长,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并形成了较大风险隐患。
互金协会提示投资者,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其次,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冷静判别,谨慎对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
事实上,关于ICO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经有一番热烈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8月24日发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列出了7种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调查的行为,这7种行为大多是新技术、新环境下的风险产物。
ICO,即首次公开加密代币发行,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一个项目方通过互联网发行一种独有的代币,并通过这种代币筹集用户手中诸如比特币等流动性较好数字虚拟货币,此后可以通过出售这些虚拟货币完成资金的募集。
对于ICO的资本流动,大成律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肖飒律师描述称,ICO在一定范围公开项目,玩家以比特币、以太币认购某新型币,ICO发布者获取的比特币、以太币变现一般通过新加坡、美国等地,换成美金存入在国外设立的公益基金账户内,再通过国内合法成立的SPV公司或贸易公司,将美金或在离岸市场换成人民币流回中国实际经营ICO所称项目的公司或公司群。
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ICO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最让人头疼的,是今年打着ICO的幌子搞加密虚拟货币传销的庞氏骗局。
8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称,近日对辖区内疑似传销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进行突击检查,指出主办方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参考“比特币”技术自行研发了一款数字加密货币“熵”,并在该公司平台上交易。当日晚间8点半,该官微删除前述微博后发表了新的状态,将之前“疑似传销”的提法改为“疑似虚假宣传”。
美国、新加坡等地已经接连预警ICO风险。美国证监会继7月25日宣布将ICO纳入监管之后,北京时间8月29日,SEC再次发出警告ICO投资风险。预警公告指出,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存在诈骗的可能,欺诈者们常常利用新兴技术诱惑、说服潜在受害者进入投资骗局,这些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两种欺诈可能。8月10日,新加坡的商业事务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一份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应注意ICO等涉及到数字代币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
肖飒认为,对ICO可行的监管措施有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等方式。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 ,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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