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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国互金协会正式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堪称“史上最严”P2P信披要求。

相比之前8月1日发布的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次新增加的10项披露指标全部该为鼓励性指标。新信披共计96项,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项,鼓励性指标31项。对于绝大多数网贷平台而言,此96项披露规则无异于过堂前的96鞭杀威棒。

1. 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披标准和自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顾名思义,为使投资人在出借资金前充分了解风险,从业机构将其基本及治理信息、平台及其运营信息、融资项目及借款人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披露的行为。这次的互金披露标准整体框架借鉴了其它金融标准的框架结构,分为术语与定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内容等三大部分以及规范性附录A、B、C。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分为总则、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和要求、奖惩、附则等五部分内容。该规范按照行为监管思路,明确了“穿透式”和“分级管理”原则,穿透式管理的监管方法和分级管理的理念也贯穿于整个信披标准之中。

2. “穿透式”针针见血,“分级管理”层层扒皮

按照“穿透式”原则,一方面,针对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按照业务实质进行披露,对涉及多种业务的按照不同业务分别披露;另一方面,为保障标准的落地制定了配套自律制度,按照从业机构行为实施奖励和惩戒,确保会员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自身信息披露行为。同时,将信息披露作为机构入会的前置条件,需要按照进行三个月的披露,以此作为入门槛来引导非会员从业机构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可谓是每一项均是扎到见血。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支持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自觉主动按照更高标准开展信息披露;交易规模较大的平台、单个融资较大的项目应主动按照更高标准开展信息披露,大平台披露要求更高,并不全部“一视同仁”。显然,层层都需要扒皮,尤其是对混业经营的大型平台要求极高,实践中或被不间断抽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履行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从业机构、借款人。借款人承担提供、披露其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借款人收款账户所属银行信息,不再要求披露。从业机构不仅承担提供、披露从业机构信息和平台运营信息的义务,还要作为居间人,应当按照《合同法》对居间人的相关规定承担如实披露借款人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对提供的直接借贷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甄别筛选,在网站、平台、移动APP应用、社交媒体公众号或服务号等提供渠道的显著位置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协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预期收益率显著高于正常水平的融资项目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会员应积极配合协会管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的前提下,会员应根据协会的管理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披露相关信息。

4. 需要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内容尺度

对于合规运营的平台而言,想要稳健长远的运营下去,抓住、留住用户是发展之本,而信息披露本身就是一种直接保护投资人的制度,平台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布相关信息,才能取得投资人信任获得核心用户,继而长远发展。可是,平台在信息披露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必须披露,披露到什么程度?

例如,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全公开,还是只公开一部分,如果过于详细,就可能出现投资人直接联系发布借款标的的企业的情况。这在协会下发的标准中有了明确规定,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从业机构在披露借款人信息时候,对于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证件号码、借款用途、在平台逾期次数、在平台逾期总额都应进行披露,其中对于姓名、证件号码进行脱敏处理。若借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从业机构应当披露全称或简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借款用途等,其中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进行脱敏处理。总之对于借款人的隐私权和与金融行为无关事项方面,平台坚决不应触碰。如若需要,可与借款人签订信息披露的有关条款,从而互相约束。

对于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从业机构的基本信息、从业机构的网站或平台信息、从业机构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信息,标准中都明确具体的规定了哪些部分属于应当披露、哪些属于可以披露。平台在进行披露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实施。

5. 平台需要注意的其他方面

信披标准中,对应披露的逾期率也有了新的规定,对于项目逾期率,当前所有处于逾期状态的项目数与尚未偿还交易总笔数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对于金额逾期率,逾期金额与代偿金额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此次规定新增三条应披露信息:(平台)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平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信息、(借款人)限额管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当然对于平台而言,由于缺乏统一的集束查询路径,披露借款人限额管理目前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即使平台动用各种各样的调查手段也未必就能够做到准确披露,因此需要格外关注。

国家首部信披标准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和行业自律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整个互联网金融都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就监管而言,可谓“信披”一招鲜,治遍天。就广大互金平台而言,所谓最严的刑罚也是最好的考验,最高的要求也是成功的标杆,需要平台完全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规则执行,真正能够咬牙经受住这96鞭抽打的,必然是那些健康、合规的平台,祝愿互金同行过堂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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