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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市场规模的迅速壮大有目共睹。
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仅第三方支付一项,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即达53729.8亿元,同比增速46.8%。而在P2P贷款(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方面,根据艾瑞数据,中国2013年市场规模约为680.3亿元,同比增速为197.6%。
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鉴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全球领先”的情况,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应借此机会,抢跑互联网金融的国际规则。
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中国社科院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于立新表示:“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金融服务贸易将通过互联网金融实现,但与此相关的国际规则并未形成。”“如果通过最近国内互联网金融规则的实践和讨论,能把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和监管方式在国内先试先行并取得成功,那么我国将在未来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中取得关键话语权。”于立新说。
据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密介绍,部分发达国家也在密切关注电子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方面国际规则的制定。“在美国和欧盟间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谈判中,与电子支付相关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领域,这说明发达国家也在考虑应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
于立新透露,目前相关的课题属于服务贸易领域研究的前沿,同时也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决策层的关注。“我们相信,国人拥有建立完善国内互联网金融规则的才智,有能力将其推向世界。”
此前,央行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央行相关负责人说。
跨境风险须重视
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本来都是高风险行业,当二者交叉生成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的时候,风险会变得更大。尤其是在国际间金融服务中涉及的跨境资金风险方面,就更值得重视。“目前的跨境支付采取了移动终端的方式,用户可以直接在境外通过手机进行交易,跨境资金的风险会相应增加。过去我们的传统金融,可以通过一些固定网点对金融系统进行管控,而现在需要基于互联网进行管控,所以我觉得对于风险的把控,互联网金融要更加谨慎。”周密说。
周密指出,目前欧洲对于移动支付也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所以说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对于移动支付和互联网金融这一类的创新,都是非常谨慎的。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怀亮表示:“在传统金融时代,就存在一些跨境支付的‘灰色地带’,比如通过特殊方式‘洗钱’,那么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对类似行为的监管成本在一定意义上会变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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