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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看,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出了迅猛增长的发展态势。据P2P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行业总成交量为1058亿元,较2012年的200亿元左右的规模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虽然迅猛增长的态势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广阔发展空间,但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而P2P风险如何防范,已经成为当前市场所关注的问题。
P2P网络借贷有何风险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商业风险、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商业上存在违约风险、利率风险、救济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和倒闭风险等。
虽然P2P网络借贷要还本付息,不存在投资亏损的风险,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或还不上,借款人有意或无意实施的违约行为是贷款人面临的最根本风险。贷款人一旦违约,借款人在违约救济上,存在诉讼成本高、举证难、执行难的救济风险。
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取借款人信用信息的途径有限,绝大部分来源于借款人的单方提供,存在较大的借款人信用风险。
此外,P2P网络借贷存在信用风险和救济风险,难免产生暴力收债、非法收债的现象。当P2P网络借贷平台试图避免暴力收债、非法收债而加大自己的责任,对贷款人实行免费担保时,就会造成融资平台负担过重,从而带来运营风险。
P2P网络借贷初创阶段处于行政监管真空之中,监管层既担心过早出台监管政策限制创新,又担心监管太迟形成社会风险,因此,监管政策出台之前P2P网络借贷的行政风险是或有风险。监管政策出台之后,P2P网络借贷平台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防范风险的五大方法
既然P2P网络借贷存在商业风险、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无论是P2P网络借贷市场主体,还是监管部门,都要立足于防范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网络借贷市场的主体,应当在防范风险方面从以下五点来具体落实:
第一,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盈利能力强的百年老店。P2P网络借贷作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百年老店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要想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百年老店,P2P平台就要有足够的盈利能力,而贷款人最关心的是P2P平台的经营风险。只有切实做到诚实信用,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才能防范P2P平台的经营风险,并且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盈利能力强的百年老店。
第二,禁忌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借贷或投资的资金池。既不发放贷款,又不吸收存款,也不做理财产品,才能把P2P做成网络借贷平台,进而避免触及法律红线。
第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避免向贷款人提供免费担保。P2P平台对贷款人提供免费担保,表面上对贷款人负责,如果P2P平台因兑现担保而倒闭,实质上对贷款人是不利的。P2P平台对外提供免费担保,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担保合法有效,增加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生存和发展风险,不利于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做成盈利能力强的百年老店。P2P平台对外提供收取担保费的担保,能够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P2P平台基业常青。
第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侵犯借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P2P网络借贷平台要对借贷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负责,推广对借贷消费者的风险教育,防止借贷消费者被欺诈。
第五,P2P网络借贷平台最好建立风险准备金。P2P平台运作过程中将盈利的一部分按一定比例提留风险准备金,并对外公示。如果少数借款人违约逾期,P2P平台将会动用风险准备金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同时取得对借款人的代位追偿权,这样将会对贷款人有莫大的吸引力。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是P2P网络借贷市场的裁判,应当为P2P网络借贷市场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制订和实行利率市场化的政策和法律,降低资金成本;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降低社会信用风险;三是为民间投资和民间借贷立法,让P2P和其他互联网金融的运作和创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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